别人欠我一万块钱不还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别人欠你一万块钱,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决。经判决仍不归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将借款人列为失信人员,切实实施强制措施冻结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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