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日照海纳的达芙妮专柜买了双靴子,穿了不到一个月就坏了,3月13号拿给他的,昨天给我打电话说厂家说要给我退。可是今天我去海纳的时候,他们以“货已卖出一个月,不能退现金或者打到我购买时候的银行卡上”为由,要求只能给我购物卡 请问这合理吗?有没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拒绝“只能退购物卡”这个不合理的要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