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很多人的婚姻感情生活并不快乐,于是他们就做出了一系列不太常规的做法,比如说在已婚的情况下和他人同居生活,那么这种情况是否构成犯罪呢?其实这也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一、以婚姻关系自称。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以婚姻关系自称,那么这时就可能犯了重婚罪。其实很多人对重婚表示一个误区,认为在一起,但是没有结婚,这就叫重婚吗?其实无论领证与否,倘若以夫妻关系自身,并且周围人群认为二人为夫妻关系,那么则犯了重婚罪。重婚罪不需要证件,但是如果真的领了两个结婚证,那么是明确的重婚罪了,但是如果通过这种情况是需要相关的财政和证明来证明是犯了重婚罪。这种情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通奸。还有一种情况是,不常同居在一起,没有以夫妻关系自称,而是偶尔在一起。这种情况可以称为通奸。而通奸在道德上受到人们的广泛批评,一旦被发现,那么可能再也无颜见人。但是就法律上来讲,目前中国的法律对通奸的规定非常简单,也没有任何的法律判处关系,所以犯了通奸不用担心构成犯罪。但即使是这样,这种行为也并不太妥当。所以倘若真的两情相悦,为何不离婚重新结婚呢?
三、自尊自重。即使结婚了,感情生活不幸福不美满,那也要自尊自重,可以选择离婚重新开始,但是倘若在还未离婚时,就与他人纠缠不清,那么回话的,最终还是自己的声誉和形象。所以人要学会自尊自重,在面对感情生活不幸福的情况下,也要保持自己的品德和操守。 但是倘若我真的无法忍受这样痛苦的婚姻生活,那为何不选择离婚去寻找自己新的另一半呢?这样在一起名正言顺,还可以得到人们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