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金城利两全

我的家长听人说就稀里糊涂的交了钱,也不知道我们是保的什么,有知道的,请教一下,要是我有10000元的话我能分多少钱。

全称:金诚利两全保险(万能型)

  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人:个人

  投保范围: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90天至55周岁。

  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根据个人账户余额确定。本公司对未成年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以监管机构规定的限额为限。

  保险费:本合同保险费缴纳方式为一次性缴纳(简称趸缴),每份趸缴1,000元。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

  收益:

  1、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本公司按期满时本合同个人账户余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二、身故保险金

  (一)疾病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日个人账户余额的110%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二)意外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日个人账户余额的20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三)无论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承保有几份本保险,身故保险金最高以被保险人身故日个人账户余额与150万元之和为限。

  2、持续奖励(相当于保费返还。)

  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自第3个保单年度后的第一个结算日起,至第10个保单年度后的第一个结算日,每年按下表向个人账户分配一次持续奖金(是计算利息、管理费后的余额的1%或2%吗?表述不明确),以增加个人账户余额,持续奖金的分配日为相应保单年度后的第一个结算日。

  保单年度:指自合同生效日或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下一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的期间为一个保单年度。

  持续奖金占分配日个人账户余额(扣除管理费后)的比例第1次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第6次第7次第8次

  1%1%1%1%1%1%1%2%

  长期客户奖励

  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自第15个保单年度后的第一个结算日起,每5年向个人账户分配一次长期客户奖金,以增加个人账户余额,直至本合同终止。长期客户奖金的分配日为第15个保单年度后,每5个保单年度的第一个结算日,奖金金额为分配日个人账户余额(扣除管理费后)的1%。

  3、结算利息(按月结算,公司公布的结算日利率乘以账户余额乘以天数,按月复利。关键在于公司制定的结算利率)

  (1)利率每月1日为结算日。在结算日本公司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根据本保险实际投资收益率,确定上个月的结算利率,并在结算日起6个工作日内公布。结算利率为日利率,保证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日保证利率。

  个人账户利息在每月结算日零时或本合同终止时根据计息天数按单利结算。本公司按每日24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余额与日利率计算当日个人账户利息,并按计息天数加总得出结算时的个人账户利息。

  在结算日零时结算,计息天数为本合同上个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率为公布的结算利率。

  在本合同终止时结算,计息天数为本合同当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日利率为本合同规定的年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

  利息除个人账户利息及投保人和本公司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所列明的利息按本公司每年参照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法定利率作相应浮动后宣布的利率计算,本公司每年向监管机构报备该利率。

 (2)保证期和保证利率(一种利息保证)

  一、自合同生效日起至第5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结算日零时为第一个保证期,以后每5年为一个保证期。保证利率在每个保证期内不变。本公司有权在每个保证期期满时调整下个保证期的保证利率,且保证大于零(意味着到第三年,保证金利率有权利被调低。如果公司调整的结算利率小于银行利率的话,保证金利率肯定还会进一步偏低,导致投保人第三年的收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非常大)。

  二、保证利率分为年保证利率和日保证利率。本合同承诺第一个保证期的年保证利率为2%(年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为2%/365)(目前,银行的一年定期利率为3。6%,显然该保证利率水平较低);日保证利率为1%/365。

  三、本合同生效后,在每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结算日零时,若个人账户余额小于根据年保证利率计算的个人账户余额,本公司将个人账户余额调升至根据年保证利率计算的个人账户余额。

  在本合同终止时结算的,若个人账户余额小于根据年保证利率计算的个人账户余额,本公司不再根据年保证利率调升个人账户余额。

  根据年保证利率计算的个人账户余额是指假设结算利率均等于本合同约定的适用于当年的年保证利率对应的日利率,并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计算得到的个人账户余额。

  4、个人账户余额的部分提取

  本合同生效满2年后,若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部分提取个人账户余额。部分提取每次最低以100元为限,部分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不得少于10,000元。

  投保人要求部分提取个人账户余额时须填写部分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申请书,并凭本合同保险单、缴费凭证和投保人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办理。

  5、权益转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生存,投保人可提出申请,以个人账户余额的部分或全部为被保险人以趸缴保险费的方式投保本公司当时认可的其他保险,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将按所投保险种相应的趸缴保险费的95%收取保险费。

  受益人可申请将满期生存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以趸缴保险费的方式投保本公司当时认可的其他保险。本公司审核同意后,将按所投保险种相应的趸缴保险费的95%收取保险费。

  成本:

  1、初始费用(投资人最重的理财成本)

  是指本公司在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前,从其中扣除的费用。初始费用率为投保人所缴保险费的9%。

  2、保单管理费(额外的费用)

  本公司于每个结算日及合同终止时收取保单管理费,保单管理费在个人账户利息结算后收取,从个人账户中扣除。保单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个人账户余额日保单管理费占费用扣除当日个人账户余额的比例

  100,000元以下部分0。5%/365

  100,000元以上部分0。3%/365

  3、部分提取手续费:投保人在每个保单年度第一次部分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免收部分提取手续费,该保单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每次收取部分提取手续费20元。部分提取手续费从个人账户中扣除。(即便是当作活期存款来存,较高的手续费也不能轻易让人接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8-06
刚签的保单有十天的犹豫期,这个时间内退保不会收取手续费!你如果觉得有疑问可以打电话找该保单的代理人咨询!
第2个回答  2008-08-19
请打95500太保的24小时热线咨询,或者问帮你办保险的业务人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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