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留下房产如何继承?

近日,江西吉安市民李家和给《都市情缘》栏目打来电话,诉说自己的苦恼。自从父亲去世之后,他和弟弟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继承房产产权,是以死者没有遗嘱为前提的,必要条件是直系亲属才能有权利分享继承权。所以,在继承产权之前一定要先确定可同时享有该物业产权的人数,并提供有效的证明。先要去办理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来收取。有的被继承人会留下遗嘱,在继承权的公证上也分成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这种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和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比后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经被公证过的遗嘱。
费用编辑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沪价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
未过5年估价×1%
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
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5.6%
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
未过5年估价×1%
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1、子女法定继承父母房产,免征契税。需要按照房产评估价*0.05%缴纳印花税。
2、如果父母在世,属于财产赠与,过户时按财产赠与的税额缴税。如果父母已过世,属于财产继承,过户时按财产继承的税额缴税。中国暂时未有遗产税。但是房产过户视为一次交易,所以要缴税。
3、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但要税务机关办理减免手续,非法定继承需要缴纳契税.赠予房产的承受人要纳契税.税率各省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各省可能不相同.计税依据为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
4、不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一条规定“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只是针对购买而言的。
5、另外要缴纳工本费28元、登记费80元、测绘费等(需要测绘的话)。
6、按照评估价值或税务核定价值的0.05%缴纳印花税。赠予按偶然所得纳20%个人所得税。法定和非法定继承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未规定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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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18
首先,需要确认下父亲的个人合法遗产。然后看父亲有没有立遗嘱,如果立了遗嘱,那么优先根据遗嘱,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继承。 接下来,你需要去房产局了解一下,因为有的房管局只需要你提交公正文书,
但是有的房管局需要你提交法院文书,这是不一样的,所以你一定要事先去了解下。父亲去世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一些证明和费用。如果你是法定继承人,那么你需要去你父亲户籍所在地,去开死亡证明,并且注销户籍。 房产证和自己与父亲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也是需要提供给房管局的。
而且,一般来说是母亲优先继承的,子女属于第二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不需要缴纳税,但是也需要支付证书工本费和登记费。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扩展资料:
一、办理继承公证:
1、申请办理继承的所有申请人需要到公证处递交材料,申请办理公证并签署一切材料。这里指的继承公证一般都是法定继承,即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申请办理公证即可。
2、申请人中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或者配偶年级较大,超过70岁,在继承中表示放弃继承遗产的份额,则需要做司法鉴定。如果不放弃继承遗产的份额,则不需要做司法鉴定。
3、申请人在公证处签署好所有材料后,公证处的流程中还有调查一项程序,即调查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情况是否属实,待公证处调查核实清楚后,方可出具公证书。 二、办理房屋继承过户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许多产权继承人在没有处分房产时都没有继承概念,产权证是爷爷或奶奶的,到了孙子辈,卖房过户时才知道需要继承。这样的继承应先顺序到父辈,父亲的姊妹兄弟应全部到场。一般家庭之前对房产做了内部分割,这样、其他子女应放弃继承,由房屋实际占有(分配)人一人继承。
(二)如果房屋产权人子女多,且房屋实际占有人去世,办理继承公证时,在其他子女放弃继承后,由房屋实际占有人的配偶和子女代为继承。
(三)产权人死亡,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为便于交易,配偶和子女任何一方可放弃产权,由一人继承。上述三种情况,取得继承公证书后,应在产籍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后方可交易。
(四)共有人死亡,产权人(其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这种情况办理继承公证后不用换证即可交易。现实中、在过户环节“卡壳”的这种情况最多,产权人往往以产权、名字都是自己的,不需要征求别人意见为由而要求过户,忽略了产权共有的客观事实。当然、也有丧偶后购买的房屋的情况,这种情况交易前需要析产(证明丧偶后购买)后才能过户。
第2个回答  2021-04-18
前几天刚好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向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了一下。比如说在上海要求是满五唯一的情况下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只要不同时达到满5年和唯一住房,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大概20%。

一般来说,有你的父亲留给你的遗产房,肯定是达到了满5年的这个条件了,但是很有可能你的情况是做不到唯一,那么也就是要征收差额部分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如果这个房子是80万买的,100万现在的交易价值,那么其实你只用对差额部分20万缴20%的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但问题是,如果这个房子你父亲是比较早的时候,比如90年代初期刚刚进行商品房改革的时候就买下的。那个时候可能真的只要一两万就能买一套房,而现在这个房子的价格涨到100万,那即便按照差额部分缴税,也基本上是按照房屋的全价在缴了。所以客观上就变成了现在,你要按照房屋全价的20%左右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这个税不叫遗产税,我国还没有开征正式的遗产税。(注意,高赞答案说你继承的房屋由于你继承是0成本,所以就按0开始计算差价是错误的,房产中心会追诉你父母获取这个房子时候的成本,那显然不可能是0。)

所以如果这个房子是你现在手头唯一的可出售性住房,那理论上就是免税的,或者你父亲当初获得房子的成本比较高。那么你现在即便交税,应税基数也不会太高。
第3个回答  2021-04-18
如果房产是父亲的个人财产,而且父亲留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处理。遗嘱继承人需要向产权登记部门,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遗产权属证明、各继承人认可的有效遗嘱、完税凭证等材料,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就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如果房产是父亲的个人财产,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就要按法定来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如果各继承人对于继承没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或进行公证取得继承权公证书,然后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办理遗产继承转移登记。如果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就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的诉讼,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完税凭证等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如果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母亲健在的情况下,要先分出属于母亲的二分一房产份额,剩余的二分之一再按照前面所讲的程序进行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4个回答  2021-04-18
如果房产是父亲的个人财产,而且父亲留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处理。遗嘱继承人需要向产权登记部门,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遗产权属证明、各继承人认可的有效遗嘱、完税凭证等材料,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如果其他继承人对遗嘱有争议,就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如果房产是父亲的个人财产,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就要按法定来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如果各继承人对于继承没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或进行公证取得继承权公证书,然后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办理遗产继承转移登记。如果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就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的诉讼,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或调解书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完税凭证等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如果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母亲健在的情况下,要先分出属于母亲的二分一房产份额,剩余的二分之一再按照前面所讲的程序进行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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