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郡县制,商鞅变法作用?

如题所述

自公元前230年开始,秦王嬴政“奋六世之余烈”,开始了统一天下的战争。直至公元前221年,通过10年的不断用兵,秦国消灭了山东六国,首次建立起了统一的帝国——大秦帝国。秦朝的统一对中国历史的影响具有深远意义,秦始皇让后世帝王意识到了:华夏是可以统一的。有人认为,中国的国土面积和欧洲相差无几,如果不是秦始皇,可能现在的中国也和欧洲一样的分崩离析。

帝国建立后,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摆在了秦廷君臣的面前:到底是沿用自周代就成熟的分封制,还是采用诞生不那么久的郡县制。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一大批官员认为,山东六国刚刚被征服,如果不将皇室子弟分封为王,恐怕会让一些在暗中的势力蠢蠢欲动。这是基于天下初定的现实考量,是非常有道理的。但秦始皇还是拿不定主意,觉得有必要再讨论一下,便在朝会上让群臣发表意见。

但结果却是,群臣几乎一边倒的拥护丞相的提议——支持实行分封制。只有时任廷尉的李斯提出了反对意见,他的理由是:

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

这一番话说到了秦始皇的心坎里,他当即表示:

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相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经过一番讨论,秦始皇最终拍板决定:大秦帝国采用郡县制!大秦灭亡时,秦二世胡亥央求赵高,让自己“比诸公子”,当个平头百姓。从中也可以看出,未分封皇室子弟,也导致了秦朝灭亡时没有宗室子弟站出来。那么,对于大秦来说,当初到底应该选择哪条路呢?

一、分封制的起源与利弊

分封制也就是狭义的“封建制”,即所谓的“封建诸侯,以藩屏周”。分封制最兴盛的时候是西周初年,有学者指出:“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但对于分封制的起源,学界至今尚无定论。根据《史记》中“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等记载,可以大致确定,分封制在黄帝时代就已经出现。

西周建立后,周天子成为了天下共主,分封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前朝遗民为诸侯,爵位细分为五等,分别为:公、侯、伯、子、男。分封制以宗法制为基础和血缘纽带,前者基于国家和政治层面,后者则基于家庭和伦理层面。分封制与宗法制相辅相成,共同保障了周王室几百年的“统治”。因为周王畿的面积并不大,而且越分越小,所以周王室是日渐衰微。

再者,周王室只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与其说是“统治”,倒不如说是“统而不治”。因为周天子是块香饽饽,许多有实力的诸侯都希望能够“挟天子”,毕竟有了天子在手,自己想打谁就打谁。这样一来问题就出来了,西周初年分封的大多数王室后裔,也就是同姓诸侯。其他的异姓诸侯被要求与姬姓诸侯国通婚,这样一来,天下诸侯都是“一家人”。

有着血缘或者姻缘关系的诸侯国互相攻伐,也让这原本就脆弱的关系,受到重创。据相关资料显示,西周的诸侯国数量曾达到840多个,而到了东周时,只剩下了180多个。进入战国后,兼并战加快了步伐,直至战国末期只剩下了所谓的“战国七雄”和一些小国家。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分封制下的诸侯国们更趋向于统一。只不过,统一的不再是周王室,而是它分封的某个臣子。

二、郡县制的起源与利弊

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变成了以郡统县的郡县制。所谓“郡县制”其实是“郡制”与“县制”的合称。其中“郡制”起源于秦国的秦穆公时期,秦穆公九年(前651),还是公子的晋惠公对秦国使者说“君实有郡县”。这便是关于秦国设郡的最早记载,亦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关于郡制的记载。

“县制”则起源于楚国的楚武王时期,楚国吞并权国后,改权国为权县,以权国国君为县尹。权国国君心有不甘,便发动叛乱。平定叛乱后,楚武王便在权县选拔人才做县尹,这便是中华县制的开始。《逸周书·作雒》载:“千里百县,县有四郡”;《左传》载:“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这些史料都记载了与郡县制有关的信息。

大秦帝国设立的郡有多少,至今尚不确定。司马迁认为是36个,《晋书》则认为统一后有所增设,达到了40个,而王国维等学者则认为超过了40个。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秦时的郡大致可以相当于现如今的省级行政区。汉朝时不断增立新郡,至东汉顺帝时,全国有郡一百多个!直到唐乾元元年(758)年,唐政府改郡为州,郡县制这才被州县制取代。但其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在郡县制下,国家的行政模式为“中央-郡-县”,是一套直线行政的模式。直到宋代,无论行政模式和区划怎样调整,都遵循了郡县制的内涵。元朝建立后,由于幅员空前辽阔,郡县制或者州县制已经难以适用,行省制应运而生,这便是中国省制的先河。元朝的中书省就是中央政府,总理全国政务,地方则划分为十个行省,“都省握天下之机,十省分天下之治”。直到分区治理模式的出现,郡县制才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其内核却延续至今。

三、总结评价

分封制与郡县制都是产生于中华本土的政治制度,都在其特定的历史时期具有适用性。从分封制产生和发展的时间来看,它贯穿着奴隶社会的始终。而封建制的产生几乎与封建地主阶级同时期出现,它代表着社会性质的转变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进步。在奴隶时代,奴隶主可以任意交易自己拥有的奴隶,奴隶生下来就是奴隶。而在封建时代,农民属于自由民,地主只能雇佣不能买卖。

秦国自商鞅变法开始,国内一直存在的奴隶主阶级开始没落,取而代之的是以商鞅为代表的新兴地主阶级。大秦帝国一统天下后,渴望获得政治和经济利益的群体,是已经完全取代了奴隶主阶级的地主阶级。以李斯为代表的职业官僚,是地主阶级的先进分子。因为郡县制已经发展成熟,且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秦始皇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会选择采用少数朝臣支持的郡县制。

秦始皇渴望自己建立起来的帝国能够传之万世,所以他是“始皇帝”,继任者就称秦二世、秦三世以此类推。按照秦始皇的构想,如果实行分封,等到他的哪一世子孙在位时,大秦的天下可能就是某个诸侯国的了。可能是同姓的诸侯,也有可能是对周天子而言秦国这样的异姓国。这是秦始皇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对他而言,只有郡县制才能确保自己大秦的江山万世不灭。

总的来说,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是符合大秦帝国的切实需要的。但他没有想到,自己宠幸的赵高居然会串通李斯篡改自己的遗诏,让自己的江山二世而亡。秦始皇不立皇太子,也为娇诏提供了便利。扶苏是秦二世的不二人选,但终其一生只是“长公子”而不是“皇太子”。话说回来,秦始皇的选择和安排都是合理的,只是他驾崩后,大秦没能够按照他设想的道路走下去。

汉朝建立后,刘邦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剪除异姓王、分封同姓王,开启了封国与郡县并行的模式。但“七国之乱”证明了,即便是同姓王,也会威胁统治。于是汉武帝采取了“推恩令”,对封国一削再削,使得刘氏诸侯实力还不如郡县。司马炎篡魏后,再次分封同姓王,结果酿成了“八王之乱”。朱元璋也大肆分封自己的子孙,结果他前脚刚驾崩,燕王朱棣后脚就起兵“靖难”。

所以自汉武帝以后,历朝历代的大部分藩王或者说诸侯,实际上只是有爵位而没有实权的贵族。他们的封国和周代的封国,完全是两码事。因此,无论是跟前代比较还是和未来比较,秦始皇采用郡县制的决策都是正确的。只是接班的胡亥在赵高的操控下,把一切都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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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0

分封制:

积极作用:扩大了周王室的疆域,巩固了周王室的政治统治,有利于边远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

消极作用:当地方实力超过周王室时,易产生地方割据势力,威胁周王室统治。

郡县制:

积极作用:是中央集权制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统一。

消极作用:郡县制的弊端是皇权过分专制。

商鞅变法的作用:

经济上:废除井田制,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奖励耕织,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政治上:破除了西周的血缘政治,使得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

军事上:实行军功授爵制,达到了富国强兵的目的,提高了秦国军队的战斗力,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另外,重新确立了户籍制度,制定了秦律,确立了度量衡、文字等,促进了秦国的发展。

第2个回答  2021-11-08
分封制的作用: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局势,通过分封制,传播了周朝的文化。(2)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并且开发了偏远的地区。
郡县制的作用:郡县制的作用主要在于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统治者阶级的利益。郡县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2)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郡县制就是中央集权制度。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皇帝的手上,地方官员没有实质的权力。其次,郡县制虽然主要维护的统治者的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普通百姓的权益。让更多寒门学子获得了读书的机会。(3)郡县制这项制度,基本上是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王朝现今我国施行的行政区划制度也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它推动了中国历史的发展。
商鞅变法的作用:(1)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商鞅变法是较为彻底的改革运动。通过改革,秦国废除了旧制度,创立了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壮大了国力,为秦国的富国强兵以至灭六国,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对秦国乃至中国历史都起了重要作用。(2)经济上:改变旧有的生产关系,,从根本上确立了土地私有制。(3)政治上:实行并进一步加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
(4)军事上:奖励军功,对军功者授予爵位,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第3个回答  2021-11-08
秦国在春秋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落后于关东齐、楚、燕、赵、魏、韩这六个大国。其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赋税改革,都比关东各国晚了很久。如鲁国 “初税亩”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国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后186年。可是这时,秦国已使用铁制农具,社会经济发展较快,这不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产生过程,而且还引起社会秩序的变动。公元前3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规律。 ①形成两大对立的阶级。初秋以来,由于铁器和牛耕的推广使用,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一些奴隶主将新开垦的田地变成私产出租,这样出现了地主和农民两个阶级。 ②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为确立封建统治,发展封建经济,各国相继掀起了变法运动。 ③各国争霸的实现需要。当时诸侯国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在争霸中处于有利地位和不被别国吞并,各国竞相进行了富国强兵的改革。 ④为了增强秦国实力,秦孝公引进人才,变法图强。于是商鞅被重用。 [编辑本段]【商鞅其人】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安阳市一带)人,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商鞅年轻时好刑名之学,在魏相公叔痤门下任中庶子(或作“御庶子”)。公叔痤临终前将其推荐给魏惠王,惠王不能用。商鞅闻秦孝公下令求贤,发愤图强,乃离魏去秦,以变法强国之术说孝公,孝公大喜。但甘龙、杜挚等大臣对变法并不赞成,他们制造舆论,以为“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孝公不为所动,仍以商鞅为左庶长,下令变法。 变法令下达后,商鞅以三丈之木置于国都南门,募民有能徙木于北门者赏十金,但无人响应。他又将赏金增至五十金,有一人应募,即获得五十金,以此来取信于民。当时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师傅公子虔、公孙贾。《战国策》对此事的评论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商鞅执法敢于不避贵势,在秦国震动颇大,这是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 新法令推行几年后,秦国百姓家给人足,臣民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故国势蒸蒸日上,孝公以商鞅为大良造。两年后,秦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咸阳,并第二次下变法令 孝公二十年(前342),秦国富强。周天子和诸侯派人向秦祝贺。次年,秦乘魏在马陵之战中的失利而伐魏,魏公子昂率军拒之,商鞅用诈谋虏取昂而破其军,魏割河西(今陕西东部)向秦求和。商鞅以此战功受封于、商(今陕西商县、河南西峡一带)十五邑,号称商君。 商鞅相秦期间,商鞅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孝公卒后,太子秦惠王立。公子虔之徒为报夙怨,告商鞅有谋反企图,派官吏逮捕他。商鞅打算逃入魏国,魏人因公子昂曾中其计而丧师,故拒不接纳。商鞅不得已而归秦,乃与其徒属发邑兵攻郑(今陕西华县),兵败被杀。带回都城遭惠王车裂,并灭其族。 商鞅为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要求,从其“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论点出发,强调教育改革,认为治理国家的根本是重农战,要富国强兵就必须进行法制宣传,培养法治人才。商鞅抨击了提倡以诗、书、礼、乐为教育内容的儒家,主张“燔诗书而明法令”,要用鼓励耕战为内容的法治教育代替“先王之教”;认为法治是德治的基础,法令必须“明白易知”;应以法官为师,给民众解释法令,使“万民皆知所辟就”,把教育作为宣传法制和培养法治人才的工具。 商鞅著有《商君书》传世。 [编辑本段]【变法主要内容】 经济措施 商鞅对经济的改革是以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为重点。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内容如下: 1)废井田、开阡陌 商鞅在经济上推行的重大举措是“废井田、开阡陌”。《史记》记载: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战国策》说商鞅“决裂阡陌,教民耕战” ,废止“田里不粥(“粥”同“鬻”,音yù)”的原则。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封疆”就是奴隶主贵族受封井田的界限。“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2)重农抑商、奖励耕战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商鞅实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1.农业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2.国家通过稳定的土地税保证财政收入。3.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之上。4.工商业会加剧劳动力从土地上流失从而造成种种社会问题。5.商品经济不发达,不如经营土地有保障。 3)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统一度量衡的作用:1.为经济文化的交流提供便利。2.有利于统一赋税和俸禄。3.有利于消除割据势力。4.为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基础。 度量衡的统一的意义 第一、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第二、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 第三、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 第四、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政治措施 商鞅对政治的改革是以彻底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新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推行郡县制为重点。他在这方面的贡献远远超过李悝和吴起。主要内容如下: 1)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以奖励军功而禁止私斗。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 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今后将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 也就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斩敌首二个,授爵二级,可为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史记》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也有史书认为是41县或36个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鞅的该措施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中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目的:富国强兵 作用:出现了“家给人足”的繁荣景象,全国百姓以私下斗殴为耻,以为国家立下战功为荣,国家战斗力不断增强,富国强兵的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强大的国家。废除了旧的制度,促进了农业生产,提高了军队战斗力,是秦国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诸侯国,为以后兼并六国、统一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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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1-11-08
废除了奴隶制度,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农民和士兵的积极性,增强了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使秦国迅速强大起来,成为战国中后期实力最强的国家,为以后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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