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环境质量综合评价

如题所述

一、地质环境质量评价

首先根据山东省地质环境特征将全省划分为鲁东丘陵地质环境区、鲁中南山地丘陵地质环境区和鲁西北平原地质环境区,以县(市、区)为评价单元,评价结果见表4-19。

表4-19 全省各评价单元县(市、区)的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表

续表

二、评价成果评述

(一)地质环境质量差区

主要位于鲁西北平原地质环境区的东部黄河三角洲地区,局部位于鲁中南山地丘陵地质环境区的7个评价单元,占评价单元总数的5%,模糊综合指数值为4~5之间,为山东省地质环境质量差区。其地质环境有以下特点:

1)盐渍化面积率较高,盐渍化面积占全省盐渍化面积的57%,其中极重度盐渍土壤面积占全省极重度盐渍土壤的85.2%。

2)森林覆盖率低,其中沾化县最低为1.3%,寒亭区最高为7.1%,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地质灾害较发育,区域地壳稳定性较差。

(二)地质环境质量较差区

位于鲁东丘陵地质环境区北部、鲁中南山地丘陵地质环境区中部和鲁西北平原地质环境区局部地区的24个评价单元,约占评价单元总数的17%,模糊综合指数值在3~4之间,是山东省地质环境质量较差区。其地质环境特点如下:

1)盐渍化程度较低,且盐渍化土壤主要为中度或轻度盐渍土。

2)土壤有一定程度的沙化,还存在部分流动性风沙土。尽管采取了一定的防沙、治沙措施,但是沙化对该区生态环境的潜在威胁依然存在,这是生态环境潜在脆弱性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加以保护,就有可能造成该地区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3)部分地区地质灾害较发育,如招远市、峄城区、莱州市、兖州市、博山区的地面塌陷,德城区(德州)、市中区(济宁)的地面沉降灾害都较为突出。

(三)地质环境质量中等区

分布于鲁西北黄河冲积平原区、鲁中南山前局部地区及沂河、弥河、潍河、大沽河上游等区域的60个评价单元,约占评价单元总数的43%,模糊综合指数值在2~3之间,是山东省地质环境质量中等区。其地质环境特点是:地质环境背景条件中等,地质灾害有不同程度的分布,但发育强度较弱,部分地区水污染较严重。

(四)地质环境质量良好区

分布于鲁东烟台—威海之间、胶莱盆地、日照市沿海地区,鲁中南中部和南部地区,鲁西北平原区的中部和西南部地区,共有39个评价单元,约占评价单元总数的28%,模糊综合指数值在1~2之间,是山东省地质环境质量良好区。其地质环境特点是:地质环境背景条件较好,除局部地段外,地质灾害不发育,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五)地质环境质量优等区

主要分布于鲁中南山区的泰安市、邹城—费县一带和鲁东地区的青岛、烟台、威海市区附近的10个评价单元,约占评价单元总数的7%,模糊综合指数值为1,是山东省地质环境相对稳定地区。其地质环境有以下几个特点:

1)山丘区有一定的水土流失问题,但通过多年的综合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

2)森林覆盖率较高,其中长岛县、芝罘区、泰山区、五莲县、环翠区等森林覆盖率均在40%以上,林业生态系统相对稳定。

3)农田水利设施较完备,旱涝保收田面积率相对较高,农业生态系统相对稳定。

4)总体上位于地质灾害不发育区,地质环境问题不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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