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 如果不提前一月辞职 立马走人 后果

公司非让签,我想拿了试用期的一个月工资再走,就签了...如果到时找到别的工作直接当天提交辞职就去别的公司上班,会有什么后果?我就交给公司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复印件,还有份合同,如果直接走的话会不会很麻烦?没有进行培训,不存在培训费用....希望大家帮帮忙
我昨天签的期限一年的合同,那就算是正式员工了。。。如果这样离开的话 不知道会怎样 不过公司是15号发工资 等于扣员工半个月工资 我不要了走 总可以吧? 还有就是我的档案问题 我交给公司就是学位证和毕业证的复印件 什么都没有 三方都在我这呢 你们看这样 怎么办好?

1.如果你在试用期内离开,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计算到你离开的那一天,单位没有权利克扣你工资。
2.如果你离开时已经超过试用期,那么你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此时如果你想一走了之的话,那么你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理,如果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话就不存在赔偿责任了。

以上情况请你自己斟酌。当然,不管是合法解除也好,违法解除也好,单位都没有权利扣押你的工资、档案、劳动手册等等。

补充回答: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试用期的,那么你就是正式员工了,如果要离开,需要提前30天的。当然,如前所述,你要是马上离开,你需要对对单位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不过鉴于你刚进入单位,很难说你离开会给单位造成多大损失的,单位要强加给你赔偿的要求也很难提出相应的证据,所以,劝你如果真的打算要离开这家公司的话还是趁早,或者索性等上30天,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工资问题,我个人认为既然你已经付出了劳动了,那为什么不要你的工资报酬呢?我觉得你还是应当向单位据理力争,而且在工资问题上,不管是新的《劳动合同法》也好,5月1日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好都是非常明确偏向劳动者的,追索工资报酬的程序也简易的多。这是你应得的,没有什么好为难的。
档案问题,不管是哪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都有义务在解除合同后的15天之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如果单位扣押你的档案材料,那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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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07
要看公司,他要弄你你就很麻烦,到时候可以找你要合同违约金的.但是试用期辞职不用提前一个月啊,一般是提前一周就可以了吧.
第2个回答  2008-08-07
估计你拿不到那一个月的工资,公司找借口拖着你也没有办法的呀
第3个回答  2008-08-07
试用期应该没什么问题 不过最好还是要和公司领导好好说说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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