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式结尾和欧亨利式结尾有何不同?

如题所述

莫泊桑式结尾和欧亨利式结尾如下:

1、莫泊桑短篇小说构思巧妙,往往先把故事背景勾画出来,然后便描写人物,或相貌特点、惯有动作,或口头禅等,接着展开故事情节,内容也不复杂:或是钓鱼或是打猎或是社会新闻,最后情节突然一转,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故事也就结束了。

2、所谓欧亨利诗的结尾,通常是指小说在文章结束时突然使人物心境发生意外变化,或主人公命运突然逆转,发生意外效果,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这种结局可以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丰富文章的内容,深化文章的主题,使人物形象更加丰满,发人深思,增强文章的艺术魅力。

欧亨利式的结尾是既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让人觉得茅塞顿开的。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人神采奕奕的人在深夜搭上出租,跟司机交谈融洽,中途司机打开广播放着出租车杀人魔的事情,出租车司机表示无感,结果下车的时候那个神采奕奕的人就是那个杀人狂魔。

欧·亨利

欧利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短篇小说家之他的小说从各个角度揭露了资本主义的黑暗,描写会底层人民的生活和苦痛,颂扬了他们的真诚爱情和友谊、自我牺牲的高尚行为和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他小说的结尾采取喜剧的形式,表达深刻的社会内涵、残酷的社会现实和人性的升华,并进一步指出这种现实的不可逃避性。本文探讨了欧·亨利小说中的“欧·亨利式结尾”发人深省的艺术效果在他文章中的体现和作用。

欧·亨利式结尾就是在文章情节结尾时突然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

欧·亨利一生共创作了三百篇短篇小说和一部长篇小说,著名的短篇小说有《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和《最后的藤叶》等。就以他的小说《警察与赞美诗》为例来说说这种艺术。综观全文苏比曾几次惹事生非,想进监狱得以安身,可他总是“背运”。

当苏比受到赞美诗的感化,欲改邪归正时,警察却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投入了监狱。在所有人都认为苏比将要平安度过一生之时警察出现了并将他带上了法庭。

这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就犹如看见黎明的人又跌黑暗一般,让读者的心一揪,回味无穷,发人深省,久久难以忘怀。而欧·亨利就很好地运用了这种方法,并借此深刻地反映社会善恶不分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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