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未设置警示导致他人受伤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25
施工未设置警示导致他人受伤,施工单位应承担60%的责任,施工单位还应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
1、公众场所或道路具有出入、通行人员较多且具有不确定性的特征,在这类场所施工,使原本平整的地面产生凹陷、沟槽等情况,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们已经习惯的地貌特征,相比一般行为具有较大的潜在风险,故施工单位在施工的同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此外,受害人自身也应尽安全注意义务,若因受害人自身过错致使损害发生或扩大的,其应就自己的过错行为导致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承担责任,在法律效果上则相应地减轻或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在路过施工路段时更应注意地面路况,减速慢行。
2、在施工时施工单位需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的作用、就是提醒来往车辆、行人注意避让绕行、不按规范设置警示标志极易出现车辆避让不及发生碰撞事故的情况现阶段道路施工较多,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保障来往行人安全,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在施工路段通行时也要时刻注意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58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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