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在成都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外地买房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成都户口在成都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外地商贷买房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不在房屋购买地工作,也没有房屋购买地户口。)
网页链接
我查了成都公积金中心的官网,里面有一条。
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并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提取证明材料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应持规定材料到中心办理支取审核。
注:房屋地址应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意思买的房子不是户口所在地和工作地提取不了?这是为什麽?
在网上查又有好多说可以。

可以,公积金提取有多种方式,其中异地购房提取也是一种提取方式。在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中可以找到相关的表格以及提取指南。追问

我看官网上有一条坑爹的备注,这是真的嘛?为啥有这样的限制?
职工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并能按规定提供相关提取证明材料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应持规定材料到中心办理支取审核。
注:房屋地址应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18
应该可以,“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2018年最新修改版里有说明,买房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没规定异地买房不允许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所以说应该不违规。你可以打电话1232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下具体办法,会有明确解释给你的
看到这答复 如果有助 点击 采纳 就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18
当然可以,提供买房依据即可。
第3个回答  2021-01-30
请问你的问题解决了吗
第4个回答  2019-04-19
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