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民国的民间火器
泛滥的民间私造火器
旧式火器的大体制造方法,我国的著名作品天工开物早有记载,其中提到“铁管载药,嵌盛木棍之中,以便手握。凡锤鸟铳,先以铁梃一条大如箸者为冷骨,裹红铁锤成。先为三接,接口炽红,竭力撞合。合后以四棱钢锥如箸大者,透转其中使极光净,则发药无阻滞。其本身近处,管亦大于末,所以容受火药。每铳约载配硝一钱二分、铅铁弹子二钱”
鸟铳是明清对火绳枪的叫法。对鸟铳的基本制造方法已有大致记载,可见鸟铳的制造难度,对于拥有铁匠经历的人来说,制造并不非常困难,从清中期开始,鸟铳便在民间泛滥。政府便常有文书提及,列如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两广总督李侍尧奏称:“民间制造鸟枪,呈官编号,立法已属周密,若令一概缴销,民间必致私造私藏,动干禁令,徒滋烦扰,应毋庸议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乾隆帝谕令各督抚“将民间私铸鸟枪一事,实力查禁,毋许工匠再行铸造,并晓谕民间有私藏者,即令随时缴销”;同年又要求各地督抚“饬属严密稽查”,于年终汇奏一次
据不完全统计,自乾隆四十六年至五十八年(1793年)13年间,清政府至少收缴鸟枪、铁统43666杆。以全国之大,十几年才收到4万多杆鸟枪,平均每年也就只有3000多杆。可见清政府是极为畏忌民间持有火器,多次提到此事,但其行动效果并不理想,全国13年不过缴获四万鸟铳。被邱捷先生评价为成果实在有限,而且随着清后期政府对地方的掌控力降低和战乱,其程度还会加深。
待到民国时期,枪支弹药泛滥,再东北两广尤为严重,其中东北甚至到了报纸登录某某乡村藏枪几十,弹药数百的程度
一报纸曾如下记录辽中县属厉家窝棚迤南陶家窝棚住户,向称贫穷,上等之户,有地不过二三十垧,中下等有地不过一二垧或十数垧不等。胡匪虽欲抢劫,无可抢劫,况当此青黄不接之时,家无储金,匪亦无法。故该匪等现在改变方针,不抢财物,专在村内搜索枪械,以为青纱障起之预备。闻日前该村某户被胡匪数人将所存枪械九杆一并携去,至财物毫未损伤云。
其数量已经多到了贫民也要存枪自保,匪盗无所可抢,只能专门偷盗枪械。“东北王”张作霖为更是称奉省农民半多皆于其家中备有枪械,以资保卫,其在安分守纪者固足以防盗贼,而不肖者即持械为匪或反借与匪人,由是民间之枪械为害匪浅。
鸟铳此类火器的仿造并不难,并且曾经有一位作家在回忆其父亲打猎的过程中对此有所提及,其中提及爸爸那时打猎用的枪是自制的火炮。火炮是在无缝钢管上焊接一炮台,炮台上用引火帽覆盖并通往枪膛,引火帽是个细活儿,大都是爷爷给他造引火帽。爷爷通常都是找来一些铁罐的铁皮,先剪多个小正方形,再把小正方形铁皮剪成不相通的小十字,然后放在模具里砸成凹字形,在凹字形底上点上黄色的炸药后,一个引火帽就造成了。
民团火器
有清一代,在军制上实行八旗驻防制度,本国统治阶级实际上重视和信任的军事力量其实是分布在各个据点的数千八旗,对绿营持有怀疑和打压态度,不敢多调,在武备甚至战术方面也实行封锁和分级政策,这等畸形军制与江户幕府废除各地大批足轻队伍,只保留少量藩兵且严禁各地城防工事倒颇有些相似,但南方也是块不安生的地,为了能够在紧要时刻弥补一定的军事力量,故而总会以地方知县为代表,同各大乡绅组织乡村或县镇的临时民兵力量,即团练,而且再往后的民国时期也频繁出现。
有清一代,在军制上实行八旗驻防制度,本国统治阶级实际上重视和信任的军事力量其实是分布在各个据点的数千八旗,对绿营持有怀疑和打压态度,不敢多调,在武备甚至战术方面也实行封锁和分级政策,这等畸形军制与江户幕府废除各地大批足轻队伍,只保留少量藩兵且严禁各地城防工事倒颇有些相似,但南方也是块不安生的地,为了能够在紧要时刻弥补一定的军事力量,故而总会以地方知县为代表,同各大乡绅组织乡村或县镇的临时民兵力量,即团练,而且再往后的民国时期也频繁出现。
可见团练的武备购置仍然差异大,随意性大,不仅不少地方部分存在冷兵器,还有许多偏远贫穷地区的团练以冷兵器为主,甚至纯用冷兵器总结来看,团练是一个值得探讨的存在,但本身仍然未能脱离临时农兵的范畴,所以只当一军事方面的有趣现象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