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3)[多选]规律的特点有()

如题所述

规律的特点如下:

1、必然性,规律就是事物的必然联系,而不是偶然联系。

2、客观性,规律是客观的,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规律总是以其铁的必然性起着作用。

3、普遍性,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

4、永恒性,根据规律是现象中巩固的东西,教育规律也就是教育现象中巩固的东西、稳定的东西。

规律是某种现象和属性。事物与事物相互联系作用呈现出的整体现象与属性。马克思说过:不与他物发生联系作用的事物是非对象性的存在物。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

事物的规律,不仅是事物相互联系作用形成的整体现象属性,而且是规范理想抽象的整体现象属性,即:是由规律模式或规律模型呈现的整体现象属性。

辩证法的规律:

辩证法的规律说很笼统,比如说“规律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用整体的规律观来解释,就是人们构建一定的公认规范的事物相互作用模式,建立起与之相应的相互作用整体。该模式和整体便可称之为规律模式,此规律模式呈现出的与同类事物现象相近相似相同的现象属性(规律属性),就是人们所谓本质的必然的现象属性。

人们建立起平面三角形这样的宏观物体几何模型,发现三角形内角和等于180度这一平面三角形模型的整体属性,是现实中的三角形宏观物体都抽象具备且相同的,因而这一抽象共性被称之为规律现象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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