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食堂设施、设备算不算是职工福利呀?购进食堂设施、设备而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是不是不可以抵扣呀?不是说食堂发生的费用无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取得的要作转出处理吗?红色部分为什么说购进食堂设施、设备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呢?谢谢。
食堂发生的费用不也是为增值税产品生产或经营提供了间接服务吗?食堂发生的费用就不能抵扣进项税。谢谢。
食堂发生的费用是不是直接面对本企业职工个人的消费?这与固定资产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