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肯开据水电费发票我该怎么办?

我支付水电费给房东,房东交给水电公司。房东不给我开发票,我没法做账。我该怎么办?因为,水电费是生产成本,没有发票是无法分摊。请懂税务知识的朋友指教一下。

可以让房东提供水电费分割单或者要求房东将房屋租金降低自己去国税局开具相应的发票税点由自己出,或者要求房东去国税局进行代开发票。

【法律分析】

房东作为自然人且是出租方,有义务给承租方开具相应的发票,房东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相应的税务机关办理发票代开。发票是企业或公司做账的重要凭证,所有的费用列支都需要有票才可以进行,可以凭借双方的租赁合同以及水电费原始凭证到相应的税务机关认定后进行税前列支。

【代开发票的定义】

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申请代开发票的情形】

1.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意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说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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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这不是法律问题,只是一个办事程序与过程中交易方式问题。交费索取收费收据,不给收据不付费,很好办的小事了。
  如果房东不能出具水电费收据,租房客可以直接向物业交费提索取收据。如果承租人不涉及财务入帐的问题,则没有必要索取收据了,按约定或实际发生的费用交费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主要看你当时协议是怎么签订的,是不是要求了房东开具发票.一般情况下,没有房东会答应出具发票的.如果房东是一个公司的话,根据房东交纳水电费的复印件和房东给你开具的水电费的收据作为原始凭证入账是没有问题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8-04
还是与房东协商一下,如对方不愿意去开发票,可以在房租里扣除,你们自己去税务局申请代开。
第4个回答  2008-08-03
继续管你的房主要。

如果还不给,向你们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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