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政府以工代训补贴交企业所得税吗?

如题所述

一、增值税如果收到的补贴是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规定:“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如果贵公司取得的补贴收入符合上述规定,也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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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7
企业收到政府以工代训补贴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第2个回答  2022-01-16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一、企业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核算。追问

所以结论是要交还是不要交?

追答

如果你有文件规定的拨付文件、按照文件规定进行核算,不需要交。如果没有,则要交。

第3个回答  2022-01-17
以工代训补贴是企业让职工一边工作一边进行技能培训
第4个回答  2022-01-17
增值税如果收到的补贴是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二、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规定:“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如果公司取得的补贴收入符合上述规定,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一、企业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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