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一件交通事故:一个在副驾驶坐乘客在红绿灯处开门下车,当时是红灯,后面有一辆车开过来把门给撞了

我看到一件交通事故:一个在副驾驶坐乘客在红绿灯处开门下车,当时是红灯,后面有一辆车开过来把门给撞了请问按交通法该怎么处置三个人的责任和赔偿

这个判断起来有点麻烦的。
你也没说开门的车辆是停在哪个车道上?后边来车是从哪个车道过来的?后边来车是机动车 还是 非机动车?这也没说明,所以这个判断起来比较麻烦的。

我先假设你的意思是一辆轿车停在十字路口,所处车道是最右侧的直行+右转车道,那么副驾驶位置的人打开车门,然后在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车 撞上了车门。
如果是这样的话,机动车一方全责,连同那个开车门的,要与机动车驾驶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非机动车一般不承担责任,因为就算前方是直行红灯,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的非机动车完全可以说是当时正打算右转的,结果撞上了那扇车门(此时右转是允许的)。

另外一个假设,停车开门的机动车停在机动车道的最右边起 第二个车道上,然后副驾驶的车门被从右后侧驶来的机动车给撞了。
那么依旧是开车门的这一方承担全责,首先马路中间是不允许上下客的,其次人家车辆是正常右转,所以说,就算副驾驶的人要开车门,也要先观察一下后方是否有来车,若因为个人的疏忽大意造成了对方冲撞车门而受伤,那么谁开车门谁负责,该司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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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7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驾驶员有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义务,这种案件法律最麻烦了,不想判全责都难啊
第2个回答  2013-10-17
开门的车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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