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骑电动车与我骑自行车相撞,我没事,对方去医院了,我需要承担对方的医疗费么?

对方骑电动车与我骑自行车相撞,现在对方进医院花了7000块钱,我没有事儿。交警判我是主责对方是次责,对方到法院起诉要求我赔偿其2万元,现在对方的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且没有购买相应的交强险,对方有c照,我需要赔偿对方医疗费么?

赔偿和对方认定为机动车无关,但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可以适当增加机动车的责任,你主责应当是70%责任,那么在赔偿方面适当减少,那你应当赔偿对方损失的60%左右。至于赔偿金额,你可以查看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合理你就得赔,不合理你就拒绝。追问

但是对方没有购买交强险,是否应该由其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

追答

交强险是赔第三方,又不是赔自己的。如果你受伤,那么他的交强险才要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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