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骑电动车与我骑自行车相撞,现在对方进医院花了7000块钱,我没有事儿。交警判我是主责对方是次责,对方到法院起诉要求我赔偿其2万元,现在对方的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且没有购买相应的交强险,对方有c照,我需要赔偿对方医疗费么?
但是对方没有购买交强险,是否应该由其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
交强险是赔第三方,又不是赔自己的。如果你受伤,那么他的交强险才要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