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相关税法,一般来说,承包承租经营每一纳税年度要申报一次个税,所以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承包承租经营收入额-(2000×该年度实际承包承租经营月份数)
但是,你的工程延续了4年才有收入(如果理解没错的话),应该同税局沟通,争取>12月的扣除月数。
税率是35%,速算扣除数是6750.
(假设只能用12月来扣除)(1700000-12*2000)*35%-6750=579850
(2)个税依据是: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
(3)还有营业税及附加,3%左右。
(4)如果你以个人名义(没单位)签订承包协议,出包方付款给你时应该承担代扣代缴的义务的。应积极与出包方及其主管税局沟通。
希望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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