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杭州办理护照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外地人在杭州办理护照的条件如下:

1、持有在杭州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省外异地户籍人员

2、本市户籍人员的省外户籍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

3、在杭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

4、年满 60 周岁(含)以上,且在杭暂住已满 6 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扩展资料

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递交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2、审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作出批准签发普通护照决定,并将相关数据推送制证部门;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签发普通护照决定,制作《不予批准签发出入境证件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制证(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在户籍地申请普通护照的,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凭《浙江省居住证》在非户籍地申请普通护照的,在3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

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7)1186号文件,收费标准:普通护照160元/证,加注20元/次。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 服务指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01

外地人在杭州办理护照的条件如下

(1)持有在杭州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省外异地户籍人员

(2)本市户籍人员的省外户籍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

(3)在杭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 16 周岁的子女

(4)年满 60 周岁(含)以上,且在杭暂住已满 6 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参考资料

请详见 普通护照服务指南

第2个回答  2019-02-10

一、办理护照的流程:排队拍照-->填写申请表-->排队轮号-->轮到后,提交申请表,身份证,相片和拍照回执-->交验身份证-->交费拿回执。

二、办理护照所需资料:

1、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提交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提交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3、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如其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杭州办理护照的地点

一、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红门局路;咨询电话:0571-8728018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至周日上午8:30-12:00;周六至周日下午14:00-17:00。

二、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42-2号,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0571-8792592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至周日上午9:00-12:00;周六至周日下午14:00-17:00。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非本省户籍居民跨省异地办理普通护照服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办事机构-浙江-杭州

第3个回答  2017-06-09
(一)非浙江省户籍人员办理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四类具体对象和受理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6周岁以下子女可不提交身份证);
(3) 交验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户籍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 交验可以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与本市居民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并提交复印件。
2、在杭就业、就学人员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在杭连续正常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补缴、未缴均不视为连续正常缴纳);
(4) 就学人员(指16周岁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3、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6周岁以下子女可不提交身份证);
(3) 符合前款2规定的就业、就学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指就业、就学证明);
(4) 交验可以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与就业、就学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并提交复印件;
(5)交验申请人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在符合前款规定的就业、就学人员的暂(居)住证上已登记同住人信息,且同时暂(居)住期限已满6个月。
4、 年满60周岁(含)以上,且在杭暂住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 交验申请人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
5、 在杭暂住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换(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 换发证件需提交原持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 交验申请人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
第4个回答  2018-07-01
(一)非浙江省户籍人员办理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四类具体对象和受理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6周岁以下子女可不提交身份证);
(3) 交验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户籍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 交验可以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与本市居民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并提交复印件。
2、在杭就业、就学人员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在杭连续正常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补缴、未缴均不视为连续正常缴纳);
(4) 就学人员(指16周岁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计划内正常在读学生)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3、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6周岁以下子女可不提交身份证);
(3) 符合前款2规定的就业、就学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指就业、就学证明);
(4) 交验可以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与就业、就学人员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出生证等)并提交复印件;
(5)交验申请人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在符合前款规定的就业、就学人员的暂(居)住证上已登记同住人信息,且同时暂(居)住期限已满6个月。
4、 年满60周岁(含)以上,且在杭暂住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 交验申请人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
5、 在杭暂住已满6个月(含)以上的人员,换(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申请:
(1) 申请表;
(2) 交验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 换发证件需提交原持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 交验申请人现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暂(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自签发之日起已满6个月(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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