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扮女装进泳池受到了什么处罚?

如题所述

8月14日,一名行为怪异“女士”多次出入女更衣室但从未下水游泳,工作人员跟随到更衣室发现,该“女士”竟然是一男扮女装的男性,随后该四川绵阳江油市的游泳池向警方报警。据悉,男扮女装男子魏某是在校学生,警方已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日,游泳池工作人员发现一名“女士”行为怪异,多次出入女更衣室但从未下水游泳。他和其他同事跟随该“女士”到女更衣室,等人换好衣服后他们进入更衣室,发现该“女士”戴着假发,像是一名男性。

“我就问他‘你是男的吗?’”游泳池工作人员说,对方回答“是”,但没有说为什么要这样做,他随即报了警。该男子自称是绵阳人。

江油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江油公安”发布通报称,8月14日17时左右,城郊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辖区某游泳池女更衣室发现一男扮女装男子。接报后,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将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调查核实,嫌疑人魏某(男,18岁)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决定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关“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相关规定,对魏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由于魏某是一名在校学生,其他详细相关情况不便透露。

切莫违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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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25

男扮女装进泳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被处以五日拘留及500元一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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