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几万块钱,不还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以法院起诉,然后申请强制执行。
不行,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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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二十六条 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执威慑制度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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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4
很多朋友都会问别人欠自己钱不还怎么办。首先我建议大家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程序合法,不会有相应的后遗症。若通过讨债公司或者通过涉黑手段进行追讨,你很可能会因此受到连累,有触犯刑事责任的风险。

其次,一定要搜集好现有的一些证据,借条原件有没有、转账记录有没有,如果是现金出借,有没有中间人作为见证人,如果有后期可以要求他出庭作证。只要证据充足,证据获取程序正当合法,法院一般就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所以别人欠你钱怎么办,大家千万不要着急,不要盲目地通过讨债公司或者涉黑的手段进行追讨,一定要有理有据、合理合法的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以上就是张斌律师给您的法律解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第2个回答  2018-09-27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9-27
有借条吗?有证据吗?要有足够的证据就起诉追问

有欠条

追答

那就起诉吧,起诉后再不还,就申请强制执行,怎么也这样了,就不要再顾面子了,这样的朋友没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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