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灵活就业社保断了可以补缴纳吗

如题所述

灵活就业人员只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从参保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补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人员停保或断保后,续保时可补缴停保或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个人医疗保险是可以进行补缴的。如果在原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终止劳动关系(含医保)的,应在终止合同3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医疗保险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才能连续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次月暂停享受相关待遇;中断缴费3个月(每个月20日之前)以内补缴到账的,从补缴次月起享受相关待遇。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再补缴视同首次缴费,需自补缴医疗保险费须连续按月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一般情况只有两个部分,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一、养老保险。
(一)办理程序如下:申请人向社保局递交申报材料,社保局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社保局备存。
(二)所需材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
二、医疗保险。
(一)办理流程: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人发放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
(二)灵活就业人员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待遇,不设个人账户。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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