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在哪里续签

如题所述

带居住证去发证派出所即可续签。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的续签通常需要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进行。续签流程大致如下:
准备材料。需要准备居住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住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如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签注手续。可以亲自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也可以在网上通过“警快办”公众号等进行电子签注。
缴纳费用。根据当地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工本费或其他费用。
更新信息。办理完成后,居住证上的有效期、居住地住址等信息将被更新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居住证在哪里续签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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