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可以的,教师在试用期内是不耽误考其他地方的,但是比较麻烦,毕竟档案户口协调起来比较麻烦,编制问题也应协调好。
教师招聘考试都有形式:
从考试形式来看,各地市不同的考试之间也有着明显的差异: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知识”。
(2)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
(3)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基础知识)。
教师招聘考试内容按地区的要求存在不同。需要具体关注各地区的教育网或则省教育厅的网站。
扩展资料
第六章 罚则
第十八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二十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 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教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