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加班工资基数是否可以按730

我在一家国企任职,每月工资1650元,每周有夜班加班(150分钟),每两周有一个周六加班(早8:30-下午5:30),我的合同上月工资写的是1650,但每月没有加班费!因为工资是按照730+计效工资+加班费=1650元,而加班费是按照730/21.75=33.56*200%=67.13元,(除730外都可以算是我的加班费?!)请问我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加班工资是否正确?
(北京地区)
”加班费基数按合同约定工资计算“我的加班费基数在合同中写明了是730....
期待专家...现在答案是分歧的,权威人士帮忙解答下,不胜感激

第一,老实说,不合理,但是合法。因为加班费是按照基础工资计算的。
第二,现在找份工作不宜,国企工作更难找,如果你对这些计较,很可能和领导产生矛盾,从而导致失去工作。
第三,你公司属于国企,应该由岗位工资等,这些是可以算作加班工资标准。

奖金这些属于工资外受益,不能计算入加班工资的。
还有,你们公司工作安排没有违反劳动法,看起来,显然有个法律顾问。
所以,你目前没法起诉公司。
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是现在很多公司惯用伎俩,是钻法律空子,和你签订的底薪很低,最低工资,但实际上,你多做或者出效益,他们再给你较高的奖金,这不违法,但是很不合理,对公司有好处......法律的漏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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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7-28
不正确,加班费是由个人的固定工资进行计算的,如过以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的话每个员工得到的加班费都将是不合法的.而你所说的除730外都可以算是你的加班费,那你的个人固定资金不是只有730了吗?这就证明了贵公司所计算的错的!
第2个回答  2008-07-28
1你公司在耍小聪明,但是很不高明,明显存在违法漏洞
2因为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岗位工资,你合同中规定工资为1650多,那么此工资视为岗位基本工资。加班费应以1650为基数算起,而不是730的最低工资标准。
3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齐应付加班费。
第3个回答  2008-07-29
1、你真是北京地区的吗?按北京的规矩,每日的平均工资是按20.92天折算,你说的21.75是深圳的规矩。
2、北京规矩,加班费基数按合同约定工资计算,你合同约定1650那就按1650。法律依据见《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 根据本规定第十四条计算加班工资的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第4个回答  200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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