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对校园暴力案件的宣传教育工作。法官可定期或不定期到辖区校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让学生对法律知识有更清楚的认识,启发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教育学生以法律和道德规范自身行为,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工作,为校园营造安全的法治环境。
法院以履行维护稳定的高度责任心,以及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工作,为校园营造安全的法治环境。一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严惩犯罪的同时,选择涉及对学生实施暴力犯罪的典型案件,采用巡回审判方式深入学校“零距离审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二是与政法委、公安、检察院、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多联系多沟通,积极研讨校园暴力案件的原因和对策,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共同为校园营造安全的法治环境。
3、对暴力侵害学生的犯罪案件,快立快审,从严判处。
对校园暴力案件,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侵害学生暴力犯罪案件,快立快审,从严判处,从而达到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发现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及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或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司法建议,督促其加强管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4、搞好警民共建关系,维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环境。
搞好警民共建关系,一是建立警民共建学校,聘请当地公安民警当学校的治安指导员,维护好学校的治安,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学校可聘请法官为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一个月内要两次以上到学校检查安全,消除隐患,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三是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四是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五是要在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总之,通过对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让我们认识到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和控制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和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才能为学生营造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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