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后其他子女还有权利继承房产吗?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而非交付,因此关于不动产的赠与需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1)赠与行为已经完成:若赠与的房产已经办理过户或公证的,则其他子女通常不能继承。但若受赠人有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赠与。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后,其他子女享有房屋继承权。
赠与行为还未完成:若赠与的房产还未办理过户的,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能够随时撤销赠与,若赠与人撤销赠与,这种情况下其他子女依然享有该房屋的继承权。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已经办理公证,除有以上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通常不能被撤销,其他子女大概率不能继承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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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2
赠与后其他子女就没有继承房产的权利了。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一个子女后,如果过户或者公证了,那就属于这个受赠与人的房产了,不再属于父母的房产,因此,其他子女无权再继承。
第2个回答  2021-09-11
如果有赠与的有效协议遗嘱之类的,那么东西就是受赠与人的,并且像房子之类固定资产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过户的,没有过户说明你弃权的话,其他子女就还有继承房产的权利
第3个回答  2021-09-12
既然房产已经已经赠予了,那么产权就是属于被赠予人的,赠予人没有产权也就没有处理房产的权利了,赠予人的子女当然也就没有继承权了。
第4个回答  2021-09-11
赠予后其它子女是没有继承房产权力的,除非有附加条款合同,注明过户给一个子女后必须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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