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男子趁妻子外出多次强奸继女案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如题所述

我觉得对于女人结婚谈恋爱一定要看清楚对方的为人,特别是带着孩子的。真的是一不小心就把自己和孩子带到深渊了,这样的人真的是不能说是人了,禽兽不如。居然对着自己的继女做出这样的事情,太伤心病狂了。

而且法庭说这个男子又强奸行为的时候,还为自己辩解说没有这种行为。后来幸亏是又证据才承认自己做的这些事情。

这个男子4月份的时候趁着老婆出去了,然后就把继女哄骗到床上然后准备动手脱孩子的裤子,但是那时候女孩子是反抗的状态。但是他就用女孩子玩手机的事情等等来威胁孩子。这个事情其实对于成年人来说肯定是不足以威胁的,但是对象是未成年了心智都属于不是懵懂的状态,所以出于害怕就让继父对自己实施了强奸。而且不止这一次,其中还多次趁着老婆不在家的时候,拍了很多隐私的照片和视频

后面孩子的妈妈知道了发生这样的事情,就带着孩子出去住了,但是这个禽兽的继父还用之前拍照片和视频来威胁他把继女带回来住。真的是太没有人性了。

这个女孩子表示除了这个事情,男子对自己的妈妈也是又打又骂,而且妈妈也是不敢反抗。我觉得这个状态的妈妈就容易让孩子,有一种不敢不听继父的话的感觉。才让强奸的事情发生的时候,她也不敢反抗。

作为了一个成年人,孩子的妈妈在被压迫和知道发生事情的时候,不是说把孩子带走就能解决的。肯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孩子。而且之前男子和自己生活的种种迹象其实都在表示两个人生活中并不如意,女人真的千万不要为了生活而不敢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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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0
这个男子早就对十一岁继女有想法了,总是在他的老婆不在的时候做出苟且的事情,特别的可怕。
第2个回答  2020-09-10
广东湛江男子陈某在2019年4月的一个夜晚趁妻子外出,将未成年继女拉进房间,以玩手机和转发继女不穿衣服的照片为由,胁迫继女与自己发生关系。同年6月21日,以同样借口与继女再次发生关系。事件上诉后,经法院审判,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四年。
第3个回答  2020-09-10
陈某强奸的犯罪事实:2019年4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陈某趁其妻子外出,将被害人其继女小丽(化名、案发时11岁)拉到其房间床上,欲脱小丽裤子,小丽不从,陈某即威胁小丽要将小丽玩手机的事告诉老师或用手机拍下小丽不穿衣服的照片发给别人看,小丽害怕就放手让继父脱下裤子。随后,陈某强行与小丽发生性关系。同年6月21日12时许,被告人陈某以让小丽玩手机为由,再次诱骗小丽与其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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