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条件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
①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②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③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补申请,该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予以一次性补发。
发放标准
①失业保险金期满的、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失业保险金的30%;目前宁波市为547元/月;
②累计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享受失业保险金的20%。目前宁波市为365元/月。
领取时间
失业补助金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
发放时间
当月24日(含)前审核通过的,当月开始享受待遇。当月24日后审核通过的,次月开始享受待遇。首次发放时间一般为当月月末或次月月初。遇节假日顺延,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审核结果查询
①网上申请的,可以到相应网站中查询办件进度;
②全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咨询;
③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
审核不通过的,由经办人员发送短信(或电话/当面告知),并告知不通过的理由。
失业补助金审核通过但钱一直未发放到账的原因
未发放的原因可能有:
①尚未到发放时间
②因申请人银行账户填写有误、账户异常等原因导致发放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