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在学校交过怎么转回本地

如题所述

如果在户口所在地已经办理过医保,那么学生家长可以带着学生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医保卡与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医保局办理医保迁出手续,可将户口所在地的医保迁至学校所在地。
异地上大学可以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在学校缴纳医保费用,也可以保留户口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在户口所在地进行医保缴费,但在学校所在地就医的医保报销会受到影响,部分费用可能因为不满足学校所在地医保政策而无法报销。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大学生每年向学校缴纳的学费当中包含了医疗保险费用。在上大学期间,在校学生可以直接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依据学校所在地的医保政策享受医保待遇。医疗保险的办理由学生所在学校统一进行办理。
同时学生也可以选择保留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医保。但如果学生在学校所在地发生医疗费用,则只能按照突发病症的标准进行报销,部分费用无法报销,只能自费进行医疗。因此大学生与学生家长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与家庭的经济状况选择在学生大学期间参加学生学校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到学生毕业后,再将学校所在地的医疗保险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迁回原址。
具体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毕业后,如果您的孩子在本市被用人单位录用就业的话:可以随用人单位直接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毕业后,不打算近期工作,但拥有本市户籍的话:也可以选择参加居民医保,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也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没有6个月等待期,参保缴费次月即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医保的转回本地,需要带齐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医保卡到当地部门办理,要确保个人名下的保费没有欠缴情况,另外需要获得社保关系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同意转入意见,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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