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如题所述

公司缴纳社保网上流程如下:

1、打开网上税务局,输入公司的纳税识别号和密码以及验证码,点击登录;

2、登陆后,我们就可以看到申报界面了,点击纳税申报;

3、点开纳税申报后,我们就可以看到有一个“其他申报”,在右侧的列表中往下拉就可以看到社会保费申报表,点击填写申报表;

4、进去后就可以看到社会保险费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是需要明细申报的;

5、点击社会保险费社保表下面的“明细申报”,这时候你可以选择选择“数据录入“,或者移植上期数,这个就可以导入你所要申报的人员的信息;

6、然后点击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下面的“校验“,校验成功后点击保存,这样就会返回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7、接下来点击社会保险费申报表下面的“校验“,校验成功后点击保存,就会跳出提示框,点击是即可,完成社会保险费的录入;

8、在点击是之后,就会自动跳转到社会保险费申报界面,我们只需要点击申报,就可以完成社会保险费的申报了,当然了申报完成后记得要点击缴款,交完款后整个申报过程才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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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25

不动产登记证明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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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2-11-21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为本人第二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申请延长领取期限的人员,按失业补助金标准发放;延长领取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可以网上进行申请。

二、失业补助金只可以到就业服务机构领取,领取方式如下:

1、取得原单位发给的失业证明:包括企业的性质、失业的原因、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劳动合同制工人还要持《劳动手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2、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领取失业职工手册。

3、领取失业救济金: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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