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机械行业,生产装载机,今年没什么产量,从8月开始公司以放假,培训,调离岗位,待岗等方式逼迫工人自动辞职,11月份有工人集体去劳动局,工厂就停止了培训,让待岗的回原岗位工作。而后一些工人得到了赔偿,11月下半月主任工段长又开始陆续逐个找工人让他们待岗(只发放基本工资1350元,需要每天8小时上班,不安排工作)如果工人同意按很低的赔偿,就签订保密协议离职,不同意的就让你待岗。我现在就被要求待岗,已经半个多月了,我每天又按时打卡上班,现在担心公司会故意刁难用不入流手段逼迫你自动离职。我跟主任协商过要按工龄乘基本工资进行赔偿。他说不可能,他也没权利决定,不按公司现在的补偿离职,那就待岗,不安排工作,发1350基本保障,一天8小时上班。(公司给的所谓关爱补偿很低,只有正常工资的6分之一)。请问如何应对呢???今天主任开会还说年底前自己提出离职的,公司给你们关爱金,过了年不走的,啥补偿也没,就发1350当地基本保障,说工厂发得起这个1350。
工厂现在直接说待岗,你去干活也不给你计件工资,这样跟还在岗位的工人还一样领取酬劳吗???
追答是的。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哦,劳动仲裁是直接到劳动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