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2、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双方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
3、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4、所谓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循环往复式上升的过程,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
换言之,世界也可以被看作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的集合体。
5、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具有客观性、稳定性、可重复性和普遍性。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的现象和本质
1、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
现象是表面的、具体的、和易逝多变的,往往靠感官即能感知;本质则是隐藏在事物的内部的、是事物一般的共同的方面、而且是相对稳定的,它往往只能依靠抽象思维来把握。例如,谁都可能看到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但要揭示这个现象的本质(万有引力定律)则需要理性分析和思考。
2、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
现象离不开本质,任何现象都由本质所决定的,都是本质的某种表现(例如,真相从正面直接地表现着本质,假相则从反面歪曲地表现着本质);同时,本质也不可能离开现象而单独存在,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种或多种现象表现出来。
因此,人们认识事物总是通过对现象的分析研究才能了解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分析研究的过程常常被概括为“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过程。
3、现象和本质与形式和内容的区别是:
现象反映本质是一种必然的自发,形式表现内容则可以人为选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唯物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