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没更名 找不到原房主怎么办?

如题所述

  土地使用证没更名找不到原房主,可以根据办理房产过户时候柳下大信息找他,还有如果找不到就到原房主派出所去让帮忙查一下,如果是房管局和国土局联合办公的地方是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过户是一起的,办房屋过户土地就自然过户了;如果是分开办公各管各,则土地就需要单独去办理土地证,房产过户后办理土地证不需要原房主出面,拿相关手续自己去办理就可了。
  国土局关于办理土地证相关程序的答复意见集中发布如下:
  一、土地证的办理程序
  ①土地登记申请
  ②地籍调查
  ③权属审核
  ④注册登记
  ⑤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
  二、所需申报的材料
  ①土地登记申请书;
  ②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效证明文件);
  ③图件(征用土地图件,有关地籍证明);
  ④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资格证明;
  ⑤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⑥需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土地登记发证的办理期限
  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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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本期邀请了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的沈纯昊律师做客,他详细又清晰地解答了读者的疑问。因热线太过火爆,没有打进热线的读者可以将您遇到的法律问题发入本栏目公共邮箱,本报律师团会帮您答疑解惑。  1、房子拆迁,没出钱但出力可得到补偿吗?  事件:有读者咨询,他与父母同住一处90平方米的平房15年,在动迁前,由他姐姐出资在院中又盖了约100平方米的房子,动迁后,给了3套回迁楼房。平房是翻盖的房子,当时他出过很大力,从始至终他都参与了。如果回迁楼房是他姐姐的名字,他是否能够分得一套,或者得到补偿?  沈律师解答:通常情况下,在房屋拆迁补偿中,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获得拆迁补偿。如果你姐姐出资修建房屋的行为是合法修建行为,那么你姐姐依法获得该100平方米房屋的所有权,在该房屋被拆迁时,你姐姐是合法的被拆迁补偿人,而你无法获得补偿。关于你与你的父母同住的90平方米房屋,如果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你的父母,那么你的父母才是合法的被拆迁补偿人,你仍然无法获得拆迁补偿,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父母应得的拆迁补偿记载在你姐姐名下,那么这将影响你的法定继承权。  虽然你与父母共同居住15年,但是长时间的共同居住并不会导致所有权变更,该房屋仍为你父母所有。在修建房屋时,你出了很多力,从始至终都参与了,但你的这种行为属于有偿或无偿的帮助行为,你并不会因为这样的帮助行为而获得房屋的所有权。由于该遗嘱是父母两人设立的,现在父亲已故,这种情况下,应根据遗嘱的内容确定遗产分配是现在便开始,还是待母亲去世后才开始,遗嘱是否真实有效,以及遗产范围等内容。当确认现在可以开始继承后,如果老人生前有个人债务未偿还,则应先用遗产偿还债务,待债务清偿完毕后,剩余财产方为可被继承的遗产,此时,按照遗嘱确定的内容和原则,由两子女继承遗产。  如果由于偿还生前债务而导致遗嘱无法被执行,应先根据遗嘱的内容和原则由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确定各自继承的遗产后,全部继承人持遗嘱或遗产分配协议、老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关单位(如房产处、银行等)办理权属变更。目前,我国没有正式开征遗产税。  3、土地使用证没更名,找不到原房主怎么办?  事件:有市民反映,他在2005年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目前已经还款结束。当时只是把产权证更名了,但是土地证没有更名,因为当时的房主此前也没更名。据了解,这套房在他之前已经转手了两个房主。现在土地证的名字还是第一任房主的名字,但是已经联系不上了,也没办法更名了。他想知道,还有什么途径可以把土地证更名?土地证不更名会有什么影响?  沈律师解答:2005年《物权法》尚未公布实施,当时也并未严格执行房地一体原则,故导致大量房地不同名的情况存在,根据你的情况,请你结合合同的约定,确定你是否已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如果没有约定,则需要你与卖家另行约定,如果有相关约定,由于土地使用权人是第一任房主,则你与卖家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约定属于效力待定条款,需要由第一任房主确定,由于已无法联系第一任房主,只能通过法院确权的方式解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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