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了十六年兵部队住院退伍后能申请带病为乡吗?

如题所述

        一个老军人回答这位战友:当了十六年兵、并在部队系统医院住院的军人,退伍后不可能申请带病为乡军人的!理由有二:1、带病为乡军人是对于现役军人中的义务兵、初级士官特定的,就是二期初级士官军龄也就是10年(义务兵2年、初级士官一、二期各4年);2、带病为乡军人是对于现役军人服役期间患有疾病,被评定因病残疾军人不够六级最低标准的,才能被认定的,而退役军人不具备现役军人一样的认定条件。依据是《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民发〔2009〕166号)网页链接第一条规定。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 一、《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按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病评残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此,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应仅限于服现役期间患病的退伍义务兵和初级士官。这里的患病是指,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

《民政部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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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05
你的退伍证件上要有部队的病历,能够证明什么病,回地方民政部门办理带病回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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