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青浦过年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放烟花爆竹,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机关驻地;

文物保护单位;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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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8
上海的规定在外环以内、郊县的城中心等均严禁发烟花爆竹的。但如果是在青浦的乡下还没有禁止。不过还是建议不要放烟花炮竹了。过年的喜庆方式很多,你们可以脚踩泡泡玩。供参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2-27
要看在青浦什么区域了,上海规定外环线以内不准放烟花,外环线以外的重点区域也不能放烟花,比如政府机关,医院等重点防控区域,只要不在上述区域内,是可以燃放的。
第3个回答  2021-03-18
上海市是不允许燃放烟花的,上海市出具了法规法令的,具体如下: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九)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上海春节可以放鞭炮吗 上海烟花爆竹燃放规定2021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五、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六、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个回答  2021-03-17
2020年春节期间,全市在外环外区域设置9个烟花爆竹销售点,具体名单附后。全市春节期间市场投放量为2700箱,销售品种为高升、小鞭炮,不售卖烟花类产品。

全市烟花爆竹统一启售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广大市民群众在购买产品时,需携带身份证件,进行实名制登记,售后将有专人回访核实。

上海应急守护提醒您:

欢聚团圆时光,请自觉遵守《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区下列场所及周边5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一)青浦区人民政府、青浦区人民法院、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等政府机关驻地;

(二)泖塔、陈云旧居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课植园、涵大隆酱园、大清邮局旧址、童天和国药号、席家住宅、颐浩寺遗址、颜安小学老教室、杜衡伯纪念塔、小蒸农民暴动活动旧址、戏台及娘娘殿、曲水园、新四军宣传标语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区级及各街镇客运车站、地铁2号线徐泾东站等交通枢纽;

(四)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上海电力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公司1000kv练塘变电站、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白鹤首站、天然气川气东送管道分公司上海输气站、上海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练塘首站等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院、各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校园,养老院、福利院、护理院等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影剧院、社区文化中心)、宗教活动场所(寺、庙、庵、禅院、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节日群众性活动场所;

(九)搭建外立面脚手架的在建工地、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及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十)练塘、金泽、朱家角古镇区域以及国家会展中心。

二、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四、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市民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12345、110、96119。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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