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迁户口去女方还要前夫同意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需要。

1、如果是协议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

2、先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带好申请材料。

3、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4、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5、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6、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

7、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8、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9、《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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