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随意加班,又不给任何报酬,作为个人应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针对已经加班的,你能索取加班费;针对将来单位依然分配加班的,你能回绝加班。《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要求,单位分配职工加班是必须征求职工允许的,换句话说你当然可以回绝。单位随便加班,又不给一切酬劳,那样的单位应当不可能是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大多数是私人企业。国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在工作用人层面也是非常标准的。

私人企业很有可能会为了更好地减少用人成本费而降低用总数,乱扣职工福利,减少或不缴员工保险等,这种全是违反规定《劳动法》的。单位加班实际上全是依据本人而言的!有才能的不用加班,提前下班。有能力的不敢让加班。仅有平凡的才会被盘剥。假如你仅仅看到钱的份上不想离开,那麼你自己搜集好加班直接证据,可以为你提供许多盈利哦!

单位没有理由随便加班只有是说对于一群有理想的合作伙伴,而普通职工并没此责任,假如这领导干部让你们无尝加班,肯定以自我为中心到极限值了,这时不动,更到什么时候。即使之后企业发展了,老总们也百分之百不容易记住你们的好和心血,只能感觉自身为什么就如此才华横溢。如果有能力,就面试到大企业工作中。例如,国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公司。

那样的企业会严格执行劳动法规定实行。有加班薪水,有节假日日出勤率薪水。而一般的小公司,全是个人老总,本着节省人工成本考虑到,全是死薪水,日常加班也不会给加班工资。由于,不给加班薪水,并不是对于你一个人。企业有薪酬制度,即使不符劳动法规定,民无法勃起官不究。假如你坚持要按劳动法规定去规定单位实行,可能你离被辞退很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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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10
比较建议离职。遇到这样的公司,随意压榨员工价值而不付出相应的报酬,那么完全没有必要继续待下去。
第2个回答  2022-06-10
作为个人的话是需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举报公司随意加班,然后要求单位给予之前所有的加班费。
第3个回答  2022-06-10
这时候可以保存好证据直接去劳动局申请仲裁就可以了,这已经违背了劳动法,劳动法规定员工加班必须要有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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