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5-23
土地经营权流转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一直成为社会各方争论的焦点。近年
来,与工业化、城镇化特别是与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就业相适应,农村土地流转明显加快。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
3.8亿亩,占到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
去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
署,即在在坚持和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
经营。此后,政府部门不断推进土地流转相关制度的落地。
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词最早在2002年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就曾使用,
但近十多年来,农地流转依然存在种种观念上的羁绊和制度上的困境,并未顺畅运行。不久前,中央深改组召开的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农村土地流转、农民股份合作
等改革方案,第一次提出了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制前提下,促使承包权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新格局,同时也为未来农村土地改革的
制度创新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