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或有资产的确认问题

2013年11月20日,甲公司认为本企业应享有一项税收优惠,获得税收返还,但税务部门迟迟不予落实执行,甲公司遂将税务部门告上法庭,至2013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律师认为,法律已经有明文规定,本诉讼基本确认能获胜,如果获胜,将获得返还税款300万。问:税收优惠事项2013年12月31日应确认资产吗?为什么。相关分录。

本事项属于或有事项产生的或有资产,没有相应的负债,所以也不能确认资产,只能在财务报告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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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16
可以的,因为基本确定可以收到了,符合资产的确认条件,可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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