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款总额 55%、最高购房补贴 50 万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才,给予购房款总额 35%、最高购房补贴 25 万元;本科或中级职称人才,给予购房款总额 15%、最高购房补贴 10 万元。 登陆各省市政府官网搜索“人才安居”/“人才引进”,查看详细的人才补贴政策及办事指南。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安居相关政策的通知》(建金监发〔2018〕163号)

第一条 高层次人才家庭无房且租赁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

第二条 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首付。

第三条 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没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贷缴存时限缩短为3个月,贷款额度可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

第五条 高层次人才认定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协调会会议纪要》([2018]2号)和《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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