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逃犯石磊投案自首,他都做了什么事?

如题所述

A级逃犯石磊投案自首,他都做了什么事?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任何人违反法律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当然,我国本着人道主义,也有很多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原则,比如说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一、事件梳理

在去年吉林公安局扫黑办有关于石磊等人实行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受到高度的重视。当时公安局扫黑办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并且经过一年的侦查,团伙的成员相继落网。但是煮饭石磊却一直在逃。后来经过警方的推测,施磊很有可能潜逃到了缅甸境内。

在这一年当中,我国警方缜密侦查,联合其他部门作战,利用政策攻心并且做了大量的思想运动,希望涉黑涉恶的目标逃犯,套路贷的主犯石磊可以迷途知返。在今年,石磊,在云南的派出所投案自首,这场艰巨的扫黑除恶任务算彻底完成。

二、事件本质

套路贷实质上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实质是行使诈骗的骗局。他们迫使被害人签订借款,或者是一些变相的借款抵押合同,然后通过虚增贷款金额,故意的制造违约,毁匿还款的证据或者是肆意的认定违约等方式,并且借助了仲裁,公证或者是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非法的占有被害人的财物。

我国的法治建设还在建设当中,尤其是在民间,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所以才会给套路贷这种违法行为可乘之机。

三、事件反思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并且一直在进行法治化建设,这就需要对每一个公民进行普法的教育,让每一个公民能够知法,守法,懂法,用法。这样才能使我国的法治化建设越来越成功。其实,之所以会有被害人上当受骗,一方面是因为急需资金,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自己的法律意识不强,所以才会上当受骗。而且每一次套路贷的金额并不是少数,而且受害的人群也越来越多。

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现在又有很多的网络贷款平台,包括我们知道的一些官方的平台,都有借钱贷款的功能,这确实便利了我们的生活,但是,对于一些没有还款能力的人,这将成为一种负担。现在的人越来越喜欢提前消费,但是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好的习惯。量入为出,省吃俭用,才是理财之道。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诈骗的手段是越来越高明,但是我国行政技术也在进一步的发展,而且我国的法律是严格的,也是公正的,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像室内这种a级的逃犯,最后能够选择自首,也是我国法治建设成功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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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12

A级逃犯石磊投案自首,他之前主要做的违法犯罪的事情是套路贷和涉黑。在现在严打涉黑的大环境下,石磊顶风作案,终于是在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更是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石磊在投案自首之前还做了不正规的贷款行为,石磊所经营的贷款项目里面都是有套路的。这种行为在实质上来讲是属于一种诈骗性的行为,石磊的团伙用高额的利息把钱借给受害人。同时,在催收利息和本金的时候,石磊的团伙的催收行为带有暴力,威胁等手段,具有黑社会的性质,这种手段是社会所摒弃的,是国家所打击的。当时石磊团伙用高额的利息给被害人贷款,也并不受到法律的保护,石磊团伙用黑社会性质的行为进行收款的时候,给被害人的生活和心理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所以,石磊的种种行为使他成为了国家A级逃犯。根据吉林省公安厅发布的消息,目前,逃犯石磊已经投案自首了。逃犯石磊投案自首的时期,可以分析出他是另有目的的。施磊在向公安局团自首的时候说,由于疫情现在无法回国,然后就在中国的云南投案自首了,最终石磊会被押送到吉林。我个人感觉石磊是担心自己身在国外,疫情严重,无法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所以不惜投案自首的代价回到国内。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疫情,而且他已经逃离到了国外,我想他是不会轻易投案自首的,一定是想在国外逍遥法外免受,国家法律的制裁。可是他应该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谁,只要是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无论他是躲到哪里,躲了多长时间,最终都是要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第2个回答  2020-09-19

我们来梳理一下该事件:8月5日,吉林省公安厅涉黑涉恶A级逃犯石磊在云南省勐海县打洛镇投案自首。

为什么说石磊是涉黑涉恶的A级逃犯?这主要与现在正在兴起的一种违法借贷“套路贷”有关。套路贷,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而A级逃犯石磊早在2018年就伙同姚思涛、张凡、梅智,以彭琳为首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骗取他人财物,进行非法拘禁,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2018年9月,彭琳与石磊、张凡、梅智通过赌博作弊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杨警约人民币11万元,之后彭琳组织石磊、张凡、梅智多次向杨警及其家人索债,杨警及其家人被迫支付彭琳等人共计人民币95000元。2018年5月24日,为向吴君亮索要债务,彭琳、姚思涛对吴君亮进行了非法扣押,限制其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2019年1月19日,彭琳伙同石磊、张凡再次向吴君亮索要赌债,因索债无果,三人将吴君亮带至吴君亮母亲家中,在吴君亮母亲同意作为债务担保人后才让吴君亮获得人身自由。

2019年4月5日,吉林省松江分局接到该“套路贷”涉黑涉恶案件的侦办指令,会同市公安局扫黑办成立联合专案组,经过一年多的侦查,涉案团伙成员相继落网,但石磊一直在逃,直到后来石磊投案自首,追捕的艰巨任务终于完成。

第3个回答  2020-08-13
错手杀害自己的女朋友,但被害人不是被石磊所害,当年石磊打伤女朋友离开后,小偷进来行窃,被害人醒了过来,小偷错手杀害被害人。
第4个回答  2020-08-13
他是因为套路贷所以被警方通缉的,他已经潜逃了很长时间了,他应该早点来自首才对,也许他是因为这次疫情才来选择自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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