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户口在别人的户口本里,怎样做才能把她迁回来?

如题所述

如果你是女儿的亲生的父母,有直系的血缘关系,而且是女儿的监护人,那完全可以将女儿的户口迁回到自己的户口当中,自己的户口名下需要一份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原价及复印件,居住证明,结过婚的带上结婚证,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要想把女儿的户口迁回自己的户口上作为母亲应该先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因此母亲方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是为了证明迁移人确实是父母的孩子,提交母亲的户口簿是证明户籍在当地具备入户资格,而提交父亲的户口簿是证明孩子的户籍确实是在孩子父亲的户口上。注意,以上户籍迁移只能在同类户口或农转非进行,非转农则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受理。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市外迁入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1)入户申请书;(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书;(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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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2
有多重操作方法~
第一,去派出所重新迁户口,凭出生证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第二,买房落户
第三,人才引进落户
第四,结婚
第2个回答  2020-11-12
频借出生证明,以及你和你老婆的结婚证,应该可以把户口迁移到你们的户口本上,只是迁了有什么用,如果不给迁,可能让你提供,DNA的鉴定结果,如果还不给迁,起诉或者投诉到有关部门。
第3个回答  2020-11-12
朋友,这个主要还是要以方面的出生证明来找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局证明,要不然就是以dna鉴定来上户。
你可以利用现在人口普查来找普查员给你帮忙!
第4个回答  2022-03-28
如果说你女儿的户口在别人的户口本里的话,那么只需要你去派出所开证明。把女儿的父再迁回到你的户里面就可以的,正常情况下,只要户主监护人都同意的话,那么就没有问题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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