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通知我们家属办理了取保候审,请问后面还会起诉吗?寻衅滋事致一人轻微伤,我们是从犯,人不是从犯打伤,目前对方还未谅解,赔偿金未谈拢,如果我们积极调解赔偿,后面还会起诉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如果没有持凶器、不是殴打的未成年人等情形的,仅仅是造成一人轻微伤不构成犯罪,需要造成两人以上轻微伤才构成犯罪。
另外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取保候审不代表不会起诉。
追问从犯手上当时拿了串羊肉串的棒子,但是并没有主动去伤害对方,也未给对方构成伤害,轻微伤是主犯打伤的,事情也是因主犯而起的,这样的话从犯还会被起诉吗?
但是他们主从犯在里面认罪认罚也签了,建议量刑是5个月拘役,他们以为自己接下来就会收到法院通知书了,但谁知道在第29天的时候直接被检察院通知取保候审了,并且告知做好调解把钱赔偿给对方就行了,这是什么意思?就是不会再起诉了?
追答很有这种可能。
调解解决赔偿问题,受害方谅解的话,社会危害后果不大,对于那些在案件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嫌疑人,不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