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被告不出庭,欠条是他写的,手印也是他的,作笔迹鉴定是必须的吗?能不作吗?�

如题所述

如果被告承认欠条是他写的,双方对事实已认可,可以不做鉴定。如果被告否认欠条是他写的,你需要申请鉴定以查清事实。追问

但是他不出庭也不给面见。还在躲我,根本找不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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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04
这要按两种情况来说:
一是被告出庭:如果被告承认欠条是他写的,双方对事实已认可,可以不做鉴定。如果被告否认欠条是他写的,你需要申请鉴定以查清事实,鉴定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是被告不出庭:那就比较简单了,因为被告已自动放弃了抗辩的权力,也就是说您说啥就是啥,您说是真的就是真的了,无需进行鉴定。在经过公告后,您就可以向法院申诉强制执行了。您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查清被告的可执行财产情况,如房屋、汽车、生产设备、存款等,否则还是拿不到钱。
第2个回答  2014-10-04
既然是他写的 笔迹鉴定并不是让他做鉴定的时候写 而是拿以前写的做对比追答

嫌什么怕

追问

是啊,那需多长时间,费用是多少?必须得作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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