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3
1、按现行规定,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才可以领取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2个回答 2022-01-2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员工必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才可以领取。劳动者属于工伤,即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劳动者仍然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者与用人单位一直保持劳动关系,则不存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只有劳动关系终结时,才存在支付费用的问题。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有认定工伤决定书并已经做过劳动能力鉴定并有相应等级。一到四级伤残者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同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至六级伤残者保留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合适的岗位,难以安排者由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伤残者,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你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一、1~4级伤残者保留劳动关系但退出工作岗位,同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5-6级伤残者保留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合适岗位,难以安排者由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7-10级伤残者,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8-21
工伤保险条例是这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