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的女儿在上海年薪50余万,但上班仍然是两口子都带饭,为啥?单位的菜饭不如自家做的好吃。特别是按她老爸的秘方煮的酱牛肉,每次带去都被同事这个叨一块,那个挟两块,抢个一干二净。这又有什么可丢人的?
我在另一篇问答中提到过,13岁那年去建筑队干临时工时,天天带饭,瓜干煎饼、炒咸菜条。可由于老母亲疼我,葱姜蒜和油放的足,一起干活的都闻着香,这个挟点,那个挟点,每次一罐头瓶子都吃的光光的,都还嘱咐:明天多带点来。
到纺织厂上班后,男人一般是长白班,有时间回家吃饭,可女工多上三班,没有时间回家吃,除最热的天不敢带(怕天热馊了),平时别问早、中、夜班,没有不带饭的。一是剩菜剩饭带点,比吃食堂省(那时无论干啥都是32.5元,不省着花也不行);二是往食堂跑耽误干活,怕完不成计划要扣钱。很多女工甚至在工作时拿着干粮,一边吃一边干活。大家都习以为常。
我们部门的同事们都感叹:不知道自己吃了多少地沟油了。其中,有一个同事对小姑娘说,还是你醒目,自己做的饭菜才最安全。自从那则新闻曝光后,同事们开始有意无意地自己带饭回来公司吃,并向公司申请了购买一个微波炉,一起倡导健康饮食。
我觉得上班带饭一点都不丢人,相反,这个举动潜移默化中带给我们很多好处:
所以说带饭去上班很正常,没有什么丢人的。如果你像我同学的女儿那样,天天带好吃的,同事反而会羡慕你,愿意“分享”你的美味,增进和同事的感情;如果是因为钱少要节省,带的饭菜差,那就干脆别藏着掖着怕丢人,大大方方坐下吃。可以这样说:我这个人穷命,大鱼大肉吃不来,一吃肚子受不了,只能吃这个。(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