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公司班车时被台阶绊倒摔成骨折,这个算工伤吗?

如题所述

如果是正常上下班,上车摔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是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追问

什么叫如果是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

追答

比如说,你上车是为了去分公司检查工作;或上车是为去人社局报送材料等等,都是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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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08
答:算工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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