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8-09-17
鉴于舆论报道和舆论监督所造成的影响力,必定会对新闻事件本身带来影响,但是理论上,新闻媒体的报道决不应该影响到司法机关的行为,否则就是妨碍司法公正,违反了新闻的职业操守。即便是按照第四权力观,新闻报道也不可以替代法律的作用,干涉司法机关的行为,影响司法。
然而,在我国法律体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舆论监督可以作为一种力量,监督司法机关行使法律的过程,减少暗箱操作使其趋于公正。但这不是媒体的职责,甚至是媒体的越俎代庖。而且,媒体的职责膨胀容易形成媒体审判,以公众压力影响司法,反而造成失实,这与若干年前的人民审判又有何区别。媒体的发言需在法律的限制内,即不能代替法律做出审判。